本報訊 (通訊員 王衛紅)近年來,山陽縣立足縣情,聚焦高質量發展,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約束性和導向性,充分發揮綠色政績考核“指揮棒”作用,切實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質效。
山陽縣委組織部做好考核指標科學設置指導工作,制定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將生態環境保護設置為約束性減分項指標,把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和綠色發展、病蟲害防治等指標細化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體內容,從單一考核生態環境保護,到新增河長制(湖長制)、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等考評指標內容,納入各鎮辦、各部門(單位)黨政實績考核并賦予相應的權重分值,定期進行督查考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逐年上升,從2021年的20.5%上升至2023的22.1%。
山陽縣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實績考核,建立任務、責任、成效三張清單,明確責任主體、目標任務、工作標準、落實措施和時限要求,實行動態跟蹤督查、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縣18個鎮辦和縣直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方位考核?己私M采取抽查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環境網格化運行管理、非法使用林地等重點工作佐證資料和現場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突出環境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問題整改成效等方面進行據實賦分。
同時,山陽縣注重考核結果運用。將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結果作為各鎮辦和縣直部門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并把各項指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干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依據,建立黃、橙、紅“三色”預警機制,織密“部署—督辦—預警—整改—問責—銷號”閉環責任鏈條,既抓前端部署,又抓末端落實,通過考核督查加壓力,樹立綠色政績考核新導向,激勵干部在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上擔當作為和狠抓落實,不斷促進全縣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