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席健康 李擁軍 王 鵬)8月26日,商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通報了查處的三起疫情防控期間價格典型案件。
案件一 商州區某超市惠民店網絡散布豬肉漲價信息案
8月17日,網絡監測發現,商州區某超市利用微信小程序散布豬肉漲價信息(每斤49.6元-61.6元)。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該超市網絡銷售平臺正在測試階段,尚未實施交易。商洛市商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超市負責人進行了行政約談,并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之規定,責令該超市關閉其網絡銷售平臺,消除不良影響。
案件二 洛南縣某超市體育場店未明碼標價案
8月22日,洛南縣某抖音用戶在抖音平臺發布疫情防控期間某超市體育場店饅頭漲價的信息。經洛南縣市場監管局調查核實,未發現該超市哄抬價格,但查實該超市存在銷售饅頭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該超市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當場處罰1000元。
案件三 商州區某生鮮超市未明碼標價案
8月23日,接群眾舉報,反映商州區北新街某生鮮超市銷售蔬菜價格過高,經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調查核實,該超市存在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且該超市不屬于商州主城區保供企業,其擅自營業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靜態管理規定,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超市暫停營業。市市場監管局對其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并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間價格監管執法工作力度,依法從快從重查處不明碼標價、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平穩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市場監管力量。